按照省委办公厅、省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粤办发〔2012〕24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“十二五”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2〕177号)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粤机编〔2012〕22号)要求,我局于2013年开展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,经报名、资料审查和答辩、审定、公示等程序,确定由广东省旅游协会承接我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等三项职能,并与广东省旅游协会签订了有关承接协议,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。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,根据省府办公厅《广东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(粤府办〔2016〕43号),经研究,我局决定继续由广东省旅游协会承接上述三项职能,承接时限暂定至上级部门对以上三项职能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时止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江飞
联系电话:020-87513553
广东省旅游局
2017年3月24日